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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育中副高职称的评审条件
中学教师职称分为初级(中学二级)、中级(中学一级)和高级,中学高级教师相当于“副高”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后任教1年,或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后任教3年,取得教师资格证并参加新教师培训后均可认定为初级职称,而中级和高级职称则要通过评审关。只要年限达到要求,一般都能晋升为中级职称。
而中级职称晋升高级职称就要难很多了,其中有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并被聘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本科以上毕业,并被聘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任教一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二次良好。
3.任现职以来,省直或市、州属中学教师应有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市、州厅(局)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教育教学论文;县(市、区)属中学教师应有在县(市、区)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教育教学论文;乡镇中学应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