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承认,所谓书法,当然首先就是“写字“。在古人的理解中,读书,识字,书写,赋诗作文,是一个完整的系统。
早先,从识字时起,就开始了“书法”的学习。具体过程有“观”、“摩”、“临”、“创”四个阶段,持续终生,不可懈怠。
“观”是观察和体悟,不只是用眼看,还得用脑去分析,用心去体会。
古人把临和摩是分别对待的,“摩”是放下自己去学,而“临”是“如对池镜”,审视、对照、检察自己,没有自己是不行的,而且必须先摩后临。
现代人把临、摩混为一谈了。
书法的学习是个日积月累的过程,从摩字中获笔法,从临得形似中检测笔法、结体,缺少了“摩临”之功,“书法”也就谈不上什么书“法”,而成了另外的艺术形式了。
可是,同样可明断的是,中国书法,到了“创”的阶段,就不仅仅是写字了,它最终呈现出来的,是书家的学养才识、风神气骨。
脱离这个点面,中国书法无异于自杀;而书法教学,也是大义凛然地在误人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