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直辖市有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天津市。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由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市。直辖市往往有较大的建成区、较多的居住人口,且在全国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交通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
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中国现在的四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位于华北的京津冀城市群,上海位于华东的长三角城市群,重庆位于西南的成渝经济区。
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成立直辖市主要要具备以下条件:
1、明显的区位优势和经济政治优势,在国内主要城市中经济体量靠前,直辖后能够辐射,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的发展,且应与原有直辖市保持一定距离,例如原四川省重庆市为计划单列市,国内政治经济地位较为突出。
2、人口不少于200万人,且是所在区域最大的城市,因为密度人口是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
3、非省会城市优先考虑,且城市和人口规模经济体量综合实力等超越所在省省会城市,长期居省内第一位置,例如原四川省重庆市。
4、省会直辖后本省它城有能力肩负省会职责。
5、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至少达到自足水平,便于往后政府调控。
6、尽量不破坏所在省的行政版图。
拓展资料
直辖市是许多国家的最重要省级行政区,此名称主要被中国、朝鲜、韩国、越南等汉字文化圈国家所采用。字面意义,是直接由中央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城市。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
由于直辖市的定位特殊,中国直辖市的中共市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