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区别如下
1、职能不同
流通手段的职能是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即购买手段的职能。
支付手段则不同,它是货币在商品赊购赊销过程中的延期支付以及用于清偿债务,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职能。
2、特点不同
流通手段主要特点是在商品买卖中,商品的交换和货币交换在同一时间内完成,通俗地说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支付手段其主要特点是在商品买卖或租赁等活动中,使用价值或商品使用权的让渡与价值的让渡在时间上是分开的——或延期支付,或提前预支。
3、购买的对象不同
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购买的主要是实体的商品。
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购买的主要是服务
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是不同的概念。
支付手段是指用于进行支付的工具或方式,如现金、银行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它们通常是一种交换价值的工具,可以用于购买商品或服务,向他人支付债务。
流通手段是指一种货币,用于在经济活动中流通和交换。货币具有流通性和普遍接受性,并且可以用于购买商品或服务。货币可以是纸币、硬币或数字货币等形式。
因此,支付手段是货币流通的手段之一,而货币是所有支付手段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