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从祖籍,祖籍是指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按地域划分。
详细解释: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认定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出生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指的是某人迁徙到某地前的某人原来的籍贯。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祖籍地或籍贯地。填写方式: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
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
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举例:小明张三此前户口在安徽,出生地是湖南,祖籍(曾祖父辈及以上)是四川,如今户口从安徽迁到了上海,那么他的籍贯准确说是湖南。一般指户口所在地,填写时简写。比如户口在武汉,籍贯就是:湖北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