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里的全残的定义,大致有以下几种:
1、原职业全残 原职业全残是指被保险人丧失从事其原先工作的能力。依据此定义,只要被保险人因残疾不能从事其原职业,就可以领取约定的残疾收入保险金,而不论其是否从事其他有收入的职业。
2、现时通用的全残定义 在致残初期,被保险人不能完成其惯常职业的基本工作,则可认定为全残,领取全残收入保险金。 致残以后的约定时期内若被保险人仍不能从事任何与其所受教育、训练或经验相当的职业时,还可认定为全残,领取相应保险金。
3、收入损失全残 被保险人因全残而丧失从事工作能力,并且无法从事任何可获取收益的或合适的职业,被保险人在因全残而丧失工作能力,可从保险人处获得保险金的赔付。
4、推定全残 指被保险人患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后,在短期内还无法确定其是否会残疾,为此,保险人在保险条款中规定了定残期限,即被保险人如果在定残期限届满时仍无明显好转的征兆时,将自动被推定为全残。 另一种情况是被保险人发生了保单所规定的伤残情况时,将被自动作为全残,如完全永久失明、任意两肢失去活动能力、语言或听力丧失等。 发生推定全残后,保险人将一次性给付全额保险金,即使该被保险人以后痊愈且恢复了原职业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