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北京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北京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06-15 12:58:08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1)排放因子法:活动水平(AD)×排放因子(EF)=碳排放量

注:活动水平(AD):产生温室气体排放的活动,如燃煤、用电等

排放因子(EF):单位排放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实测值或默认值

(2)碳质量平衡法:二氧化碳(CO2)排放=(原料投入量×原料含碳量-产品产出量×产品含碳量-废物输出量×废物含碳量)×44/12

注:44/12是碳转换成CO2的转换系数(即CO2/C的相对原子质量)

(3)CEMS直接测量温室气体排放量

通过CEMS监测设备对温室气体进行监测,目前在SO2、NOX、O3、CO等污染物监测中已广泛使用,针对CO2气体监测,使用红外法可实现良好的浓度响应。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指建立一个能够准确核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方法,从而帮助企业制定减排方案。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指南则是指如何编制和提交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以满足政府和社会的监管和信息披露需求。
现在全球各大经济体普遍采用联合国《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等国际协定规定的计算方法和核算标准。
企业需要收集和记录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按照相应计算方法计算排放量,制定减排方案,并及时汇报排放数据和减排措施进行监管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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