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级需要由“不同级别的岗位上的具体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两个信息确定。
1、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根据实际聘任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工资套改时,在相同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例如研究机构的助理研究员到高校被聘为讲师的,其讲师与助理研究员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2、套改年限=工作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职务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因此针对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将设置不同的岗位等级,即“一岗一薪”。工资差异还主要体现在中、高级别的不同。薪级工资则是根据教师的工龄和任职年限决定。扩展资料实际工作时间起点按以下原则确认:1、招工、招干参加工作的,以招工、招干登记表批准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2、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参加工作的,以分配报到或参加工作登记表填写的时间为准。
3、大中专院校毕业后,经公开考试录用参加工作的,以录用审批表中批准的时间为准。
4、部队转业或退伍的干部、战士参加工作时间以批准入伍的时间为准。
5、国家、自治区及兵团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