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六十条规定:持有A2驾驶证(准驾车型为牵引车)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A2驾驶证的驾驶人每年如果没有违章信息就不需要审验,车管所系统将直接通过审验,自动年审,驾驶人不需要来车管所办理年审业务。记分周期根据驾驶人初领驾照日期开始计算,一个周期为一年。如果驾驶证有记分记录,在记分周期结束后的30天内,带上驾驶证、身份证来市车管所办理年审业务。如果持有的是C类驾照,现在已经取消年审,实行期满换证。
法规规定,新取得A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人,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要到发证车管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