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1.拥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
(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三)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一、领取成品油批发或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单位的申报程序
(1)企业申领成品油批发或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应将申请材料报送省商务厅(省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厅窗口)。省商务厅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补正内容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后,省商务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或仓储经营许可。
二、申请人参加成品油油库和加油站(点)规划建设土地的投标、竞买,必须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预核准手续,在取得《安徽省成品油经营企业预核准通知书》后,方可参加投标、竞买。申请人是已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且年检通过的企业,可凭相应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直接参加投标、竞买。
三、 参加成品油油库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建设土地投标、竞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向省商务厅提出预核准申请,由省商务厅核发预核准通知书。参加道路加油站建设土地投标、竞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向市商务局提出预核准申请,由市商务局报省商务厅备案后,核发预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