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携带物品的规定如下:
1、规定持头等舱客票的乘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
2、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乘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
3、每件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厘米乘40厘米乘55厘米,总重最不得超过5公斤。
飞机携带物品注意事项有哪些
飞机携带物品注意事项如下:
1、化妆品限量携带容器容积不能超过100ml,洗发精、沐浴露不包括在内;
2、打火机、异味很大的食品、水果、酒、饮料等,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可随身携带单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总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液态物品乘机,但属于民航法规禁止旅客随身携带的易燃易爆液态物品外,酒类物品不可随身携带;
3、酒精度24度以下(含24度)的酒类物品,运输量不受限制,酒精度在24度至70度含之间的,交运总量不得超过5升,酒精度在70度以上的不得办理交运。酒类物品的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4、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可携带乘机旅途必需的液态药品,但需出示本人名字的医院证明或者医生处方,有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的液态乳制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准予携带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