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职称的等级划分为三级:
高级职务名称为国家级教练(正高)、高级教练(副高)。
中级职务名称为中级教练。
初级职务名称为初级教练。
新《条件》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畅通职称申报渠道,按照教练员执教内容不同,分为竞技体育教练员(包括优秀运动队、体育学校)、体能教练员、群众体育教练员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均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评价标准。
通常根据教练员的教学经验、职业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的高低进行评定。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等级划分标准可能会略有不同,以下是一种常见的分级制度:
1.助教:通常是在大学或专业机构学习体育教学的学生兼职担任助教,属于最低级别的职称。
2. 初级教练:通常是在相关领域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人员,拥有相应的学历和职业技能,能够独立负责一定规模的教学任务。
3. 中级教练: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承担高难度的教学任务,具备一定的指导能力,能够培养和辅导初级教练。
4. 高级教练:在专业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实际教学经验,能够独立领导教学团队,承担高级别的教学任务,对教练员队伍的建设和指导有一定责任和作用。
5. 特级教练:在专业领域取得了杰出的成就,对该领域的发展和研究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往往是该领域的专家学者。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体育项目或运动领域可能会有自己的特殊职称等级划分标准,比如游泳、体操、篮球等项目。同时,一些国家还设立了教练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通过考试或评估,按照不同的技能等级颁发证书,如中国的教练员职业资格证书、美国的USAG认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