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客运规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残疾人员可以携带轮椅、助行器等辅助设备上车,并且不占用其他乘客的座位。
对于电动轮椅,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能够搭乘:
1. 电瓶容量小于300Wh,或电瓶数量不超过两个且总容量小于160-300Wh之间的标准;
2. 需要提前一天向铁路客服中心或车站提出申请,车站工作人员会为残疾人员预留车厢位置及电源插座。
3. 电动轮椅搭乘时应足够安全稳定,轮椅应当经过合理的拆卸和包装,使其散件不超过三件。
总之,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残疾人携带电动轮椅可以搭乘高铁。但为了保证旅途中的安全,建议残疾人提前向铁路客服中心或车站提出申请,并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