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阶段。
1.“花卡”持有人的房产有小区配套幼儿园
我区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90%的招生名额面向社会,优先考虑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若90%的名额无法满足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人才绿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需继续招收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直至100%。具体优先录取顺序: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若小区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人户一致小区业主适龄子女需进行摇号录取;若小区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未超过招生人数,剩余名额在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中录取,如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在本区非人户一致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中进行摇号录取。
如按以上政策,所在房产小区配套幼儿园学位未能满足“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需求,“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可报名参加本区其他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
2.“花卡”持有人的房产无小区配套幼儿园
“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具有报名参加本区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的资格。
如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政策有新的规定,我区将根据新政策予以对应的调整。
(二)义务教育阶段。
“花卡”持有人随迁子女享受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待遇,按本区户籍居民同等待遇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
1、“花卡”持有人随迁子女在花都区入读小学的安排方式:
由法定监护人申请,以房产证为依据,由房产证所在区域的属地教育指导中心,按人户不一致类型统筹安排学位。
2、“花卡”持有人随迁子女在花都区入读初中的安排方式:
由法定监护人申请,以房产证为依据,由房产证所在区域的属地教育指导中心按该区域小升初招生政策安排学位。
镇属初中学校采取“单校划片、定点对口”的方式进行招生,“花卡”持有人随迁子女属于人户不一致类型,统筹安排。
城区四条街道初中学校采用多校划片、主要以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花卡”持有人随迁子女可参加第二批次花都区非城区户籍(第二轮)电脑派位。
来穗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选择通过“花卡”或“积分入学”为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但只能二者选其一,如果选择“花卡”入学,积分入学申请则失效。
如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有新的规定,我区将根据新政策予以对应的调整。
(三)高中阶段。
根据现行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花卡”持有人子女不符合广州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但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以下方式报名参加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1.来穗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分为以下几类情况:
(1)经审核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往届),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学籍和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
(2)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我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简称“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或者简称“两个有随迁子女”,下同),可报考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及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目前,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学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此比例从2021年开始适当扩大。
(3)不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其他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4)非政策性照顾的非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