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一年的费用: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以在职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学费共计人民币75,000元。
社会工作:学费共计人民币40,000元。
项目管理:学费共计人民币44,800元。
工商管理(MBA):学费共计人民币108,000元(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费用)。
公共管理:学费共计人民币57,000元(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费用)。
金融:学费共计人民币60,000元。
国际商务:学费共计人民币52,000元。
会计:学费共计人民币62,000元。
教育硕士:学费共计人民币26,000元。
(二)住宿费
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1000-1500元/人/年。在职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1)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校内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2)新设学术创新奖,对研究生发表的高水平论文进行重奖;新设境外学习奖学金,鼓励研究生到境外学习交流,提升国际竞争力;(3)在原先"好日子奖学金"等的基础上,新设"腾迅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4)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5)学校还将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2015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5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社会(企业)奖学金、学术创新奖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8万元。
定向生及以在职形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周末授课班)奖助的标准及评选办法以相关招生简章及学校或学院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2015)》。
(四)助学贷款与特困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