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发生1998年大洪水主要是气候异常、暴雨过大、河湖调蓄能力下降、削峰作用降低及水位抬高等原因造成的。
自然原因:我国大部分地区受季风影响,降水季节变化大 ; 多个暴雨系统叠加形成特大暴雨; 气候异常,雨区停滞少动; 降水系统受阻或地形抬升。
人为原因:河流源区环境恶化,上游植被破坏严重,水土流失; 中下游调蓄能力下降:泥沙淤积,河道淤塞,湖泊萎缩;围湖造田。
长江发生1998年大洪水主要是气候异常、暴雨过大、河湖调蓄能力下降、削峰作用降低及水位抬高等原因造成的。
1998年长江中下游洪水位大大超过了1954年的实测水位,高洪水位形成的主要原因:①1998年分蓄洪量与1954年相比大量减小,1954年长江中下游分洪溃口总量达1023亿立方米,而1998年只有100亿立方米;②湖泊调蓄能力降低,建国以来,长江中下游通江湖泊面积减少约1万平方公里,洞庭湖、鄱阳湖因淤积围垦减少容积180亿立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