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于唐朝,结束于民国时期。
因为裹小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传统风俗,早在唐朝时期就已经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影响逐渐扩散到民国时期。
裹小脚源于对女性美的追求,认为小脚是美的象征,因此有人开始裹脚。
裹小脚不仅仅是一种风俗,它也是中国古代女性地位低下的一个表现。
女性通过裹脚来迎合男性的审美观,这是对女性自我价值和身体自主权的侵犯。
同时,由于裹脚使女性的行动受到限制,对其日常生活和劳动产生了极大不便,也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
因此,裹小脚也是中国古代封建文化的一种反映。
中国女人裹脚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废除于新中国成立后。
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装饰陋习。其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妇女的足踝紧紧缚住,从而使肌骨变态,脚形纤小屈曲,以符合当时的审美观。
在封建时代,绝大多数妇女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的终身缠裹,直到老死之日。
缠足在宋朝时就非常普遍了。明朝时,它更成为了坊间女子的时髦。清朝入关后曾禁止过汉人女子缠足,遭到了汉人的反对。康熙七年,一道开禁令使得一些满人女子竟也缠起了脚。
清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到了五四运动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新中国成立后,缠足恶习被彻底废止,中国的妇女才得到了彻底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