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基本功主要包括:唱、念、做、打。
基本功之一:唱
京剧唱腔的抒情性较强,在戏剧冲突强烈﹑ 人物情绪激动时, 常用大段或成套的唱腔尽情发挥;此外在叙事、 写景、争论、 斥责等场合, 借助唱功, 也可增强艺术感染力。
学习唱功的第一步是喊嗓、吊嗓,扩大音域、音量,锻炼歌喉的耐力和音色,还要分别字音的四声阴阳、尖团清浊、五音四呼,练习咬字、归韵、喷口、润腔等技巧。当演员掌握了这一切时,更重要的则是善于运用声乐技巧来表现人物的性格、感情与精神状态。几百年来,戏曲美学中一直有传声与传情的分歧,有的演员侧重音色和唱腔旋律的美,讲究唱出韵味;有的演员则着重中气充沛、字正腔圆,主张首先要唱出感情。卓越的演员大都把传声与传情结合起来,通过声乐的艺术感染力,表现剧中人的心曲。
基本功之二:念
京剧的念白, 具有一定的音乐性和节奏感, 是加工形态的艺术语言, 便于与唱相协调。念白与唱相互配合、补充,是表达人物思想感情的重要艺术手段。戏曲演员从小练基本功,念白也是必修课目之一。掌握了口齿、力度、亮度等要领之后,还须结合具体剧目,根据人物的特点和情节的开展,妥善处理轻重、缓急、抑扬、顿挫的节奏变化,达到既能悦耳动听,又能语气传神的艺术境界。
基本功之三:做
做是舞蹈化的形体动作的泛称, 是加工形态的生活动作,通过手﹙手势﹚、 眼﹙眼神﹚、 身﹙身段﹚、步﹙步法﹚等的灵活运用, 使人物的形象、 气质更增光彩。 在京剧里,大祇当戏剧冲突激化、人物感情波动时, 做功的幅度就加大,做功的挥洒就更夸张起来。做功泛指表演技巧,一般又特指舞蹈化的形体动作,是戏曲有别于其他表演艺术的主要标志之一。
基本功之四:打
打是传统武术的舞蹈化, 用以表现战斗生活或特定的生活情景﹐如跌跤、挣扎、晕厥等。凡用古代兵器刀枪剑戟等(习称“把子”)对打或独舞的, 称“把子功”﹔在毯子上翻滚跌扑的﹐ 称“毯子功”, 还有成套的连续性的武功技术,如“起霸”、“走边”、“趟马”等, 一般用来渲染战斗气氛和英武人物的精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