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供暖规定如下:
1.报停暖业务一年一办理,申请报停用暖的时间必须是整个采暖期,且有效期限仅为一个采暖期。下一年度未再申请报停的,视为正常用暖。
2.报停暖用户切记在2023年8月16日-9月25日18时办理2023-2024年度采暖期报停暖业务。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停止用热手续,我公司将不再受理停止供热申请,所有未提交申请及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用户一律视为正常用热,按照全额采暖费缴纳,逾期将支付违约金。
3.在报停期内,申请报停用热并已获批准的用户,不得私自恢复用暖,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