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四报废补贴
1、报废重型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货车,每辆补贴1.3万元;
3、报废轻型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小型面包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客车,每辆补贴1.1万元;
7、报废小型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客车(不含轿车),每车补贴5000元;
9.排量1.35升及以上的报废汽车,每辆补贴1.8万元;
10.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的报废汽车,每辆补贴1万元;
11.排量1升及以下的报废汽车和特种作业车辆,每辆补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