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双查”本质上是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追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一案双查”引入对纪检干部执纪违纪行为的处置。目的主要是强化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在立案审查调查前必须做实做细初步核实等基础工作,在立案审查调查后必须严格依规依纪处置,出现失职失责行为就要被问责,以责任追究倒逼管理,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在严格自律上为全党全社会树起标杆。
一案双查意思是指本质是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问责。纪检机关把一案双查引入对纪检干部执行违纪行为的处置,在查办案过程中,既查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又查执纪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