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了解一点,就是投资是与资产有关的活动,如购买处置长期资产、固定资产、股权投资有关的活动。而筹资只与负债或所有者权益有关的活动,如负债(银行借款、发行债券)和所有者权益(发行股票)。了解这一点,就不难区分。具体来说包括以下方面: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
比通常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范围要广。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因各种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股利收入、利息收入。
不包括债券投资收回的本金和股票股利。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反映的是净额,包括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的变卖收益以及遭受灾害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等。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
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金;这些要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另外,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的固定资产,首次支付的现金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反映各种性质的非现金等价物投资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附加费用。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包括发行股票收到的股款净额、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现金,即,企业实际收到的款项(发行收入-佣金等发行费用)。注意,由企业直接支付的股票发行审计、咨询费用,以及债券的发行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
2.“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接受现金捐赠等。相应地,捐赠现金支出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偿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还债券本金等。利息在“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反映。5.“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股息、利息,包括支付的现金股利、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
不包括股票股利。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等。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投资活动与筹资活动的区别如下:
1.投资活动。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长期资产是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资产等持有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资产。这里所讲的投资活动,既包括实物资产投资,也包括金融资产投资。这里之所以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排除在投资活动之外,是因为已经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的投资视同现金。不同企业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对投资活动的认定也存在差异。
2.筹资活动。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这里所说的资本,既包括实收资本(股本),也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这里所说的债务,指对外举债,包括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以及偿还债务等。通常情况下,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属于经营活动,不属于筹资活动。
筹资和投资是区分开来的,对于一方是筹资,对于相对的一方可能就是投资,比如:发行股票或债券筹集资金,也就是对发行方而言是筹资,对购买方而言是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