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十八岁在古代没有具体的称呼,可以叫做二九年华。
十八岁少女在古代称为及笄之年。
出自《礼记·内则》。 指女子满了15岁,形容古代女子已到了结婚的年龄。古时女子十五岁时许配的,当年就束发戴上簪子,未许配的,二十岁时束发戴上簪子
。古代女子十五岁就算成年,可以结婚,叫做及笄。及笄亦作“既笄”。古代女子满15岁结发,用笄贯之,因此称女子满15岁为及笄,也指已到了结婚的年龄,如“年已及笄”。
女子十八岁在古代称为“二九年华”。在中国古代的时候有“二八年华”之说,是说女孩子到了16岁就完全成人,到了风华正茂,最漂亮最完美的时候。所以,以此类推“二九年华”的意思就是说,女孩子到了18岁。
在古代,有些年龄称谓是根据生理特征来命名的,比如:人初生叫“婴儿”,是因为人初生需要抱在胸前喂奶。七岁除叫做“悼”外,还叫“龆龀”或“毁齿”,因为正是换牙时期,所以有此称呼。

女子十二岁为金钗之年,十三四岁称作豆蔻。因为豆蔻为一种初夏时节才会开花的植物,因此比喻还未成年的少年,故称此时的少年为“豆蔻年华”。女子在十五岁称及笄,因为古代女子一般到15岁以后,就要将头发盘起来,并用簪子绾住,表示已经成年。而笄是指古代束发用的簪子。女子二十岁称为桃李年华,二十四岁为花信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