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末年,梁山英雄在山东起义,起义军军纪严明,宰富济贫,赢得老百姓的信任。梁山脚下的杏花庄,有个小酒店,老汉家有一个长得貌美的女儿,名叫满堂娇。一次两个地痞流氓来店里,强行将满堂娇抢走,并称是梁山英雄宋江和鲁智深。
不久,梁山英雄李逵路过酒店,老汉向李逵哭诉说宋江和鲁智深抢走了他的女儿。李逵听后特别生气,于是准备找宋江和鲁智深算帐。李逵经过询问,才晓得他们并未下山,而是有人冒名顶替。此时,老汉上山来报告,那两个流氓又来到酒店,被他灌醉正在店里睡觉。
李逵非常兴奋说:“来得正好,看我瓮中捉鳖,整理这两个坏蛋!”他手提板斧,快速下山除掉了这两个冒充梁山英雄、败坏他们名声的地痞。
瓮中之鳖,汉语成语,瓮:大坛子;鳖:甲鱼。比喻已在掌握之中,逃跑不了的东西。
相传武则天即位时,他的底下有两位小官。这两位官是好友。其中一人犯了法,武则天命另外一人缉拿他。
于是他想了一个好主意。
在一次吃饭时,他们俩聚在一起开怀痛饮。酒过三巡,他问犯法的那个人:“请问有人犯了法而不招供,有什么好法子让他招供呢?”犯法的人不以为然的说:“这还不好办!取一口锅,放进水,然
后把那个人放进锅里像鳖一样烧,看他招不招供!”
“那如果把你放进锅里开始烧,可不可以让你招供呢?”那人一听,急忙趴在地上大呼:“饶命!饶命!”从此,“瓮中之鳖”这个成语便传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