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峰谷用电时段划分如下:
一、时段划分
1、尖峰:
1-6月和10-12月尖峰时段为8:00-11:00和16:00-21:00,
7-9月尖峰时段为18:00-21:00
2、高峰
高峰时段10:00-12:00和13:00-19:00
3、低谷
每个月低谷时段为22:00-次日6:00
4、平段
每个月平段时间为6:00-8:00和11:00-16:00以及21:00-22:00
二、峰谷电价
1、每月用电量5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0.5500元/千瓦时。
2、每月用电量51-200千瓦时部分:0.6000元/千瓦时。
3、每月用电量20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0.8500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