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外语考试开考后不准进入考场,其他各科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考试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三、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0.5mm)、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考试科目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必须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如书包、通讯工具(关闭)、文具盒、眼镜盒、涂改液、修正带等放置在指定地点。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自己的《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考生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粘贴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按答题卡、试卷、草稿纸从上到下的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两臂下垂将手置于桌下,待监考人员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收齐后,起立,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内逗留。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进行处理。
1.考试迟到15分钟可以进考场,15分钟以后不可以进考场。
2.考试严禁抄袭,如有雷同,成绩作废。
3.考试准备0.5mm黑笔,二B铅笔,考场有草纸,有垫板,不须自带,考试结束,由老师齐回。
4.考试不允许用修正带,考试考场发答题卡,答题卡不能有褶皱,考场严禁借文具,文具自己准备好。
5.考试时间一小时后可以离开考场,不得顶撞监考老师。
6.考试进考场时搜身,不得带电子产品进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