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队在战斗训练中负责提供医疗援助和救护服务。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
1. 伤员救治:救护队通过进行初步评估、处理和稳定伤员,为战场上的受伤人员提供紧急医疗援助。他们会执行必要的急救措施,例如止血、包扎伤口、处理骨折等。
2. 医疗后送:救护队负责将伤势较重或需要进一步治疗的伤员转移到医疗设施,以确保他们得到适当的医疗护理。这可能涉及医疗直升机的使用、地面救护车或其他适当的运输工具。
3. 应急医学支持:救护队需要具备在战斗环境中应对各种紧急情况的技能和知识。他们可能需要处理多种类型的伤员,包括创伤、烧伤、化学污染等。他们还需要能够提供急救和紧急外科手术等高级医疗技术。
4. 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救护队负责管理和维护他们使用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他们需要确保所需的设备和药品存货充足,并按储存和使用标准进行管理,以确保设备在需要时可靠运行,药品没有过期。
5. 与其他部队协调:救护队需要与其他部队密切合作,例如战斗单位、医疗单位和指挥部。他们可能会提供战场上的医疗情报,参加战术会议,并与其他团队共同协调行动。
职责如下:
1、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队战备训练、业务培训和技术管理工作。
2、协助制定大队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制定和下发中队季度、月度学习、训练计划并及时做好总结工作。
3、负责指战员的教育培训,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4、每月对大队“双基考核”工作进行验收和评比。建立有效的奖惩和激励制度,促进和提高大队综合管理。
5、做好前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落实,严格按照《浙江省救护队质量标准化百分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对前勤的考核验收。
6、安排好司机值班,保证抢险救灾需要。
7、搞好大队战备库、大型装备及救护车的维护使用。
8、积极参加事故处理和安全技术工作,做好事故处理和安全技术工作的战后总结和各种技术资料的保存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