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凡本公司员工必须要加强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二、员工要认真执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遵章守纪嚣服从管理,严格履行各自安全职责。
三、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而且有严重危险性的建筑、生产设备、设施等,员工有权向公司报告,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进行处理,以防止事故发生。
四、新进公司的人员,临时来公司参加劳动或中途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过本公司安生产规定的三级教育,或经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参加劳动。对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时,须由行政副经理同意后,由负责接待的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五、对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人员均需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过考试等取得合格证者,凭证上岗操作。
六、工作前应做到“三要”、“四不准”三要:①要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②要检查生产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③要排除工作场地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搞好清洁卫生。
四不准:①使用旋转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②不准带小孩和外单位人员
④不准在上班前饮酒。
七、工作中要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违章操作、不准将自己的工作推给他人干、不准超限额使用各种工具。
八、要认真搞好文明生产,经常保持生产现场道路畅通,地面清洁卫生,工件按定置管理要求堆放整齐。
九、下班前,必须要切断气源、电源、清理好工作场地。
十、操作必须熟悉所使用设备的性能,产品工艺要求,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应指定专人进行操作,其他人不准操作。凡需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进行必须经经理批准后,方可操作。
十一、在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加挂停电警示牌,并派人进行监护,停电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在合闸之前:必须细心检查,确保无人检修时方可合闸。
十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不准拆除。
十三、非电气工作者不准安装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对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要有良好接地(接零)措施。
十四、机械清扫,注油时,应在转动停止后再进行操作。
十五、公司新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上下班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和单独作业。
十六、设备需调整时,要先关电源,设备中有轮有罩的,无安全罩不准开机,各种机具不能超限使用,中途停电要关掉电源。
十七、安全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保护好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