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的一般原则
(1)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的原则;
(2)发展适宜性的原则:年龄适宜性,个体适宜性,最近发展区;
(3)目标性原则;
(4)主体性原则(幼儿主体);
(5)科学性原则;
(6)充分发掘教育资源,坚持开放办学的原则(幼儿园、社区、家庭);
(7)整合性原则(目标、内容、形式与过程、教育资源)。
以幼儿为主题的教育原则是幼儿是教育的主体。在幼儿成长的过程中,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敏感期,成人只是在幼儿发育的敏感期为幼儿准备发育的条件,环境,幼儿自然成长,而不是成人让他学这学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