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人陈广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被告人陈广生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五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