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第一张纸币是1845年由东方汇理银行发行,但在很长时间里都没能真正的普遍流通。直到1857年,香港政府准许用纸币支付费用,随之许多银行相继开始发行钞票,到1865年有5家银行发行的钞票得到了香港政府的认可,但5元以下的钞票除非特别许可不得发行。真正以港元为货币单位是在1935年11月。
1945年以后,香港地区流通的货币是由三家银行发行的,即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有利银行,1元以下的由政府发行。到1959年有利银行被汇丰银行收购,这一时期的港币钞票均由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发行,5元以下硬币由政府发行。1994年中国银行开始在香港地区发行钞票。到2012年为止香港地区有三家银行发行钞票,即汇丰银行、中国银行和渣打银行。在香港地区发行钞票的三家银行对老版钞票一般不宣布停止流通,而是回笼后不再投放,使其逐步退出流通。自1993年起,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发行的新版钞票将代有殖民地色彩的图案均由狮头和紫荆花图案所代替。旧版钞票仍可使用,但将会逐渐退出流通领域。
各版港币的印制特征主要:凹版印刷、荧光油墨、对印、缩印、折光、接线和隔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