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与员额制教师的不同:
1、在性质上不同:对于人事代理而言,是属于企业对外招的一种编制;而员额制教师属于事业内编制,是学校的正式员工。
2、在含义上不同:人事代理是指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全方位服务。 员额制教师制通常是指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
3、在稳定性不同:人事代理制就是合同制,与员额制教师的相比,稳定性要差一些,即合同是可以解除,而员额制教师只有在犯罪、严重过失的情况下才会被开除或解聘。
人事代理和员额制教师不同地方有进入方法不同,员额制要考试,人事代理不一定考试。工资待遇不同,员额制与在编教师薪酬基本一样,人事代理的不一定一样。
人事代理并非在编教师,人事代理的工作档案归属地为合法人才中介机构,学校只负责管理人员及分配工作,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委托给合法设立的人才中介机构处理。
员额制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教师编制,但也与“合同工”或者“临时工”有一定区别,出入员额制教师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
其次:员额制的待遇是参照教师编制的在编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最后:员额制和事业编制一样,也是参加相关招聘教师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