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视单位具体情况而定。
以下两类可以转成公务员行政编制:
一、单位整体合并到行政机关单位,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其原在编人员可以整体转换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而不经过考试。
二、调任。由组织部门提拔或者调任的领导干部,随着原职务发生新的变化,在公务员单位或者参公单位任职,在身份、编制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转换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同样也不经过考试。
三、招考。
1、公务员招考。公务员或者参公单位编制出现空缺,由单位申请,由上级或者省级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公开招考,招录的人员实习期满,考核合格,身份自然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2、公务员领导岗位招考。公务员或者参公单位领导岗位出现空缺,由组织部门组织招考,符合参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并通过考试,最终被任命为该职务领导干部,其身份经组织部门审批后,随之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