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的依据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营管理办法》,它规定了银行、担保公司、信托公司、多种交易机构、征信机构等,都可以向个人信用信息中心提供个人征信信息。
同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机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也可以查询征信报告,以做出个人信用评估。
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银行征信:主要收集信用卡还款记录、贷款记录、逾期情况等。
(2)公共事业征信:主要收集水、电、煤气等缴费记录及其欠费情况。
(3)司法征信:主要收集法院判决、裁定信息、案件执行结果等。
(4)个人征信:主要收集个人信贷、担保记录等。
征信机构综合以上信息进行评分,并形成个人信用报告,作为银行、信托、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借款、租赁等审批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