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材立意——因應不同形態之樹樁(樹頭)材料,而設計決定將來培植之形態。
2. 顧盼定形——於決定形態前先從多個角度;前顧後盼;左顧右盼,看清楚才決定 一個最佳造形方案。
3. 氣勢統一——於定形及培植過程,皆須留意枝,幹,走位之協調,統一,忌氣勢散亂。
4. 賓主呼應——在整體佈局中,枝,幹,應有主有次,有呼有應,不能各走各路,結構零亂。
5. 層次突出——嶺南造形不尚濃密, 要求枝、幹、之間,層次突出,纖毫畢現。
6. 輕重分明——造形,佈局,枝與枝,幹與幹,講求有主有次,有輕有重,輕重分明。
7 左右協調——佈局當然有左有右,但左右要互相兼顧,互相協調,達至統一,和諧。
8. 粗幼均稱——不論樹幹枝爪,各部份相互間之粗幼,比例要自然.均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