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黄埔区。
合并后的新区以原黄埔区为名,政府架构以原萝岗区为主。
2014年2月12日,省政府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转发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同意撤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原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黄埔区人民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
黄埔区。合并后的新区以原黄埔区为名,政府架构以原萝岗区为主。2014年2月12日,省政府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转发至广州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同意撤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原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黄埔区人民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