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抽样法的基本思路是对具有审计相关性的总体中,选取部分项目进行审计程序,而非全查。所有抽样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但并不意味着有均等的机会。只有当从抽样总体中获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时,注册会计师才能根据样本项目的测试结果推断出有关总体的结论。
这种代表性是指在既定的风险水平下,注册会计师根据样本得出的结论,与对整个总体实施与样本相同的审计程序得出的结论类似。
在设计审计样本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拟实现的特定目的以及可能实现该目的的最佳审计程序组合。
分三个步骤:
一是设计样本;
二是选取样本;
三是评价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