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开挖深度大于10米,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要严加保护的基坑。
二级:介于一级基坑、三级以外的基坑。
三级:开挖深度小于7米且周围环境无特殊要求的基坑。
建筑基坑安全等级划分可参见 《建筑基坑知乎技术规程》JGJ120-2012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安全等级一级 破坏后果:支护结构失效、土体过大变形对基坑周围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全的影响很严重。
安全等级二级 破坏后果:支护结构失效、土体过大变形对基坑周围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全的影响严重。
安全等级三级 破坏后果:支护结构失效、土体过大变形对基坑周围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全的影响不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