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的填写,一般是以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登记填写到县级行政区划。
籍贯,不是指一个人的出生地,而是指一个人的祖籍,按照通俗的说法,就是老家。按照规定,一般是指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不能确定祖父居住地的,随父亲籍贯;不能确定父亲籍贯的,登记本人的出生地。父亲是外国人或《出生医学证明》未登记父亲信息的,随母亲籍贯。
籍贯是指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城市籍贯填写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籍贯填写至县,前面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比如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山西省长治县等。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