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心病特殊门诊拿药可以报销如下,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等级三级为50%、二级为70%。
冠心病和高血压患者在门特报销上享受不同的报销比例,具体比例如下:
1. 冠心病患者门特报销比例:
普通门特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的60%);
特殊门特费用(如介入治疗、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器等)报销比例为80%(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的80%)。
2. 高血压患者门特报销比例:
普通门特费用报销比例为50%(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的50%)。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比例仅针对参保人员的门特费用报销,若有其他费用需要报销,则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同时,不同地区的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