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工前,项目村要向乡镇一事一议管理部门提交开工申请,并附相关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项目负责人、村监督小组备案表、工程材料采购、施工合同等资料。
2、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单位施工建设的,招标议标要符合程序,并签订正式合同。
3、由村“两委”组织村民自主实施的,要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内容,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议定,项目村要与供货方签订正式供货合同,取得正式发票,并明确售后服务等条款。项目村采购工程材料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严禁采购“三无”产品、质量有缺陷产品。
4、项目施工前,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由村民代表、党员或村民组成质量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应为单数、不少于3人),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情况要拍照留档。
5、项目施工中,拍摄与施工前同一参照物的建设中照片存档。质量监督小组要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并填制一事一议项目质量监督卡。
6、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乡镇、管理区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一事一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拍照留档。
①发起人从群众的意见中梳理出群众要求最强烈、范围最广、投资投工额度与当地村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议题。
②发起人到有一定影响力的村民中征求意见,听取这些人的意见和反映,以便在议事会上能首先获得这部分人的支持。
③发起人将需要交议事会讨论的事项(如建设内容、投工投资数额、工程建设负责人、建设时间、建设管理及建成后的工程运行管理等)整理成条,以备提交会议讨论时做到有条不紊。
④发起人将会议的目的、地点、时间、通知到各受益农户。
⑤议事会讨论的事项一般用“同意”或“不同意”表示各户意见。当议定的事项比较简单时,不用文字记载,靠村民相互之间的信任自觉执行。复杂的事项形成决议后参会人要签名确认,然后按决议执行。
这些程序完成后,将议定的事项交会议推荐的负责人执行。
执行人员具体操作方法是:年初由村民委员会提出预算,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议论通过,报乡镇经营管理部门核,由乡镇政府批准并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筹集额严格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2元。经批准后的筹集额用农民负担监督部门统一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登记,监督卡由村委会组织发放到农户,并张榜公布,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村内“一事一议”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提取、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农民负担监督部门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