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的教法和学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理念:小学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是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课程。
基本特点: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小学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这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终生发展的基础。
阶段目标:根据《语文课程标准》,小学阶段的语文学习主要从识字写字、阅读、习作(小学1-2年级为“写话”,3-6年级为“习作”)、口语交际四个方面提出要求。
综合性学习:课程标准还提出了“综合性学习”的要求,旨在加强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与生活的联系,促进学生听说读写等语文能力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