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准确把握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
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坚定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做到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
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层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
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使党的民族政策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坚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