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比赛中的礼仪要求如下: 比赛开始前的礼仪 : (l) 运动员依照主裁判“立正”、“敬礼”令,立正向陪审席行标准礼,标准礼为鞠躬的自然姿势,腰部前倾15”,头部下倾45”,两手握拳贴于双腿两侧。 (2) 运动员依主裁判“向左向右转”的口令,内转相对,立正站好,再依“敬礼”的口令,相互敬礼。 比赛结束后的礼仪 : (l) 比赛结束时,运动员在各自的位置相对站见 (2) 运动员依主裁判“立正”、“敬礼”的口令,相互敬礼。 (3) 运动员依主裁判“向左向右转”及“敬礼”的口令转向监督官,向监督官行标准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