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在古文中是一种官名。 始见于二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负责保管文献档案,编撰著述,掌通古今,传授学问,培养人才。
秦代至汉代,博士的职责主要是掌管图书,通古今,以备顾问。秦始皇时,有博士70人。 汉代博士为太常属官,官秩为六百石,员额多至十人。汉代武帝采用公孙弘建议,设五经博士,专掌经学传授。 到了唐代,设置国子、太学、四门等博士。另有律学博士、书写博士、算学博士,府学、州学、县学博士之称,均为教授官,而非中央官学传授儒经学官的专称。
古代,博士是对某一种职业有专门精通的人称之为“博士”,如“医学博士”、“算学博士”等。而宋朝,则对服务性行业的服务员也称为“博士”。
在中国历史上,还有一种情况,从事某种职业的人也有称为博士。孟元老《东京梦华录·饮食果子》:“凡店内卖下酒厨子,谓之茶饭量酒博士。”这种情况,多见于江浙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