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两步三跨的要求设置(两步高度约4米,三跨长度约6米),转角处、开口处等特殊部位需另外增设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要求,脚手架连墙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通常可以布置为三步三跨、两步三跨以及两步两跨等,一般每个连墙件覆盖面积在20~40平方米。
2、连墙件的布置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3、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