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满16周岁以上公民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㈡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需监护人陪同)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5、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6、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注: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需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㈢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5、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㈣现役军人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
4、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