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乐器分吹、拉、弹、打四大类。 它们产生的先后次序是:打击乐、吹奏乐、弹 弦乐、拉弦乐。音乐来源于现实生活。在原始社会时 期,先民为了歌颂他们的狩猎生话,于是便 创造了打击乐和吹奏乐。
当时的乐器本身常 常带有鲜明的生产功能色彩,既是劳动工 具,又有审美功能。 到了奴隶社会时期,我国乐器有了大规 模发展。随着社会分工和手工技艺的发展, 乐器从生产工具中独立出来,被赋予专业化 的意义。
这时出现了青铜器、弹弦乐、八音体系。到了封建社会时期,随着对外交往的频 繁,我国的乐器有了更大的发展,其最主要的特点是大量吸收外来乐器的优点,外为中 用。 虽然这些乐器脱胎于外来乐器,但它们 经过我国音乐家的消化和改良,又成为我国 自己的乐器了。
我国各代的主要乐器,形成了东方乐器 特有的体系。它曾得益于各国文化交流的成 果,也归功于各代能工巧匠的发明、改造和 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