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
介词结构后置。正常语序为“以其于晋无礼”。
介词 于,宾语 晋,构成介宾结构。
在古代汉语中,介词结构一般做句子的状语,状语应该在动词的前面,修饰动词(谓语),而古汉语中经常将介词结构位于动词之后,这就是介词结构后置,也称状语后置。例如“绳之以法”,正常的语序应该是“以法绳之”,绳,是动词(谓语),以法,就是介词结构(状语)。
我认为应该是“且贰于晋也”,因为对晋国有二心,不忠于晋国,所以晋国有理由攻打郑国,但这样写,则“二”中的另一方没有表明出来,所以简化成了“贰于楚”。要是对楚国有二心,这关晋国什么事?晋楚争霸,郑国在中间,当然只能做墙头草,左右摇摆。 有书说是背叛,那么直译就是“并且背叛楚国”,或者“从属二主”,这都无法跟晋国产生联系。所以应该是“且贰于晋也”,但同时又要把楚国讲出来,于是就变成了“且贰于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