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纪》在总结“教之所由兴”和“教之所由废”的重要规律时指出:“大学之法,禁于未发之谓豫,当其可之谓时,不陵节而施之谓孙,相观而善之谓摩。此四者,教之所由兴也。”这被称为“大学之法”的豫、时、孙、摩,就是使教学成功的四个基本原则。
豫,就是预防性原则。在学生不良行为发生前就加以防范叫做预防。如果不良行为发生之后再去禁止,积习已深就难以矫正。所以这个原则要求教师在教学上要有预见性。
时,是及时施教原则。“当其可之谓时”,抓住最佳的时机,及时施教,因势利导,就会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否则,“时过然后学
,则勤苦而难成”。
孙,是循序渐进原则。“不陵节而施之谓孙”,教学必须遵循一定的顺序(“孙”),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接受水平妥善地安排教学进度。否则,“杂乱而不孙”,不按顺序教学,就会使教学陷于混乱而难以收到效果。
摩,即学习观摩原则。“相观而善之谓摩”,学友间相互观摩,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就能共同进步。否则,“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
有现代的教育原则的体现(进步性),循序渐进,因材施教
有教无类是一种教育平等观,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阶级限制,推广教育